科研Labs › 竞争风险 CIF
竞争风险累积发生率函数(CIF)
存在竞争事件(如「目标终点」与「其他原因死亡」)时,用 1−KM 会高估目标事件的发生率。CIF(累积发生率函数)正确扣除了竞争事件的影响,是竞争风险下估计累积发生率的标准方法。浏览器本地计算,数据不上传。
① 输入
每行:时间 状态 [组别]。状态:0=删失,1=目标事件,2(及以上)=竞争事件。组别可选,填多组将分别绘制目标事件 CIF 曲线。
使用说明与方法学
为什么不能用 1−KM?
Kaplan-Meier 把竞争事件当作删失处理,隐含假设被删失者将来仍可能发生目标事件,但发生了竞争事件(如死于他因)的人不可能再发生目标事件。因此 1−KM 会系统性高估目标事件累积发生率,竞争风险下应改用 CIF。
状态列怎么编码?
0=删失(随访结束仍未发生任何事件),1=目标事件(你关心的终点),2 及以上=竞争事件(发生后使目标事件不可能再发生的事件,如其他原因死亡)。
CIF 各曲线之和是多少?
在任一时点,目标事件 CIF + 各竞争事件 CIF + 无事件生存 S = 1,这三部分把人群完整划分。
怎么做组间比较?
正式比较竞争风险下的累积发生率用 Gray 检验,多因素分析用 Fine-Gray 亚分布风险回归——本站「Fine-Gray 亚分布风险回归」工具可直接做:把分组作为协变量,其亚分布 HR 与 P 值即为组间比较(Gray 检验的回归对应)。本工具提供 CIF 曲线与 τ 时点估计供直观比较。